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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特点

金朝特点

金朝特点

金朝时期最大的特点就是:逐步汉化。

金朝初期全面采用辽朝的北南面官制,奉行女真旧制与汉地汉制等两元制度。自金熙宗推行天眷新制后逐步弃用女真制,逐渐采用宋朝制度。政治体制的一元化,是金朝强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金朝建立之初,金太祖废除部落联盟时的“国相”制,采用小组化的勃极烈制度,长官均称“勃极烈”。其中都勃极烈即皇帝、谙班勃极烈为皇储、国论勃极烈为国相、阿买勃极烈为国相助手、昊勃极烈为第二助手,形成皇帝和少数大臣共议国事的勃极烈制度。而后又有忽鲁勃极烈(第三助手),到1132年金太宗分忽鲁勃极烈为左勃极烈与右勃极烈,形成皇帝、皇储与国相五人小组。

随着金朝不断向南延伸,促使金廷改采用三省制的唐制。1123年至1138年间,金太宗在占领燕云十六州与攻灭北宋后,推行汉官制度,与女真旧制形成两元制度。

金朝的政治制度在金世宗之后大体与宋朝相同。尚书省中,尚书令为虚设,实际上由左右丞相与平章政事掌握行政权,左右丞与参知政事为副相,其下有左右两司郎中,分掌六部。军事机构由都元帅府改为枢密院。设置盐铁部、度支部、户部等三司理财、御史台掌纠察、谏院及审官院,其他有国史院、宣徽院、宏文院与集贤院等机关,太常、大里寺,六监、司农司、大宗正等皆依宋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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