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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调查外理“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主要内容: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具体含义

1、“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安全生产事故中的“四不放过”的原则是:

一、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

二、事故的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三、广大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四项原则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只有在事故发生后,按部就班地遵循四项原则,做好善后工作。才能明白事故为什么会发生;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不做事故的宣传教育工作,就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只有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才能防止同类事故重犯。

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四不放过原则具体如下:

1、事故原因未直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安全工作要立足防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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