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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地位排列顺序

八旗地位排列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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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地位排序依次是正黄,镶黄,正白,正蓝,镶白,正红,镶红,镶蓝八个部分。是清代满族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15年)正式创立。1601年初建时仅三旗:黑旗、白旗、红旗。1615年因“归服益广”将三旗析设为八:原红旗分为正黄、镶黄二旗;原白旗分为正白、镶白、正蓝三旗;原黑旗分为正红、镶红、镶蓝三旗。合称八旗,统率满洲、蒙古、汉军。

八旗地位排列顺序

八旗地位高低分为两种,上三旗(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和下五旗(正红,镶红,正蓝,镶白,镶蓝),上三旗地位高于下五旗,上三旗由皇帝亲自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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