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属于什么单位啊
- 闻识达澎
- 2024-10-25 20:11:15
事业单位
供销社是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等问题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7〕101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调整为: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
三、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四、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六、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七、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事务。
八、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供销社的发展历史
1949年11月,成立了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主管全国合作事业。
1950年7月,成立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供销、消费、信用、生产、渔业和手工业合作社。
1954年7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供销合作社系统。
1958年以后,供销合作社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时期,与国营商业两次合并,后又两次分开。
1982年,在机构改革中,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与商业部合并,但保留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牌子,设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
1995年2月,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00年,供销系统首次实现扭亏为盈,当年实现利润13.77亿元。
2011年,供销系统初步建成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经营服务网络。
2011年,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首次入选中国百强企业,中国供销集团以960多亿元的营业收入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83位,在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排名中名列第31位。
2017年,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6月,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启动,28个省(区、市)32家单位承担试点任务。
2018年在机构改革中,并未对供销系统进行改革。供销社系统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是服务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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