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教育方针第五条
- 闻识达澎
- 2023-11-09 04:42:49
党的教育方针第五条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自2021年4月30 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教育法第五条明确提出了党的教育方针,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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